一、湖北
说明:
1、本表收费以单项工程为基数,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表中“控制价(标底价)、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⑴+⑵;
3、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
二、北京
1.工程主材和工程设备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
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
三、福建
说明:
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四、上海
说明:
1、 收费基数:
(1) 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
(2) 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
(3) 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
(4) 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 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
七、浙江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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